海伦镇
黑龙江省绥化市海伦市海伦镇行政区划
海伦是黑龙江省绥化市海伦市管辖的镇,车牌黑M,长途区号0455,人口约7,536,面积15平方公里,行政区划共分28个行政村(社区)
海伦镇概况
- 地名:海伦镇
- 隶属:海伦市
- 行政级别:镇
- 区号:0455
- 车牌:黑M
- 邮编:152000
- 区划代码:231283100
- 身份证前6位:231283
- 面积:15平方公里
- 人口:7,536人
- 人口密度:502人/平方公里
海伦镇,隶属于黑龙江省绥化市海伦市,位于海伦市中部,为海伦市人民政府驻地,东与东林镇相邻,南与东风镇相接,西靠前进镇,北与长发镇接壤。镇政府驻北二路548号。 区域面积为32.45平方千米。
2018年,海伦镇户籍人口为7536人。 截至2019年10月,海伦镇下辖25个社区和3个行政村。
2011年,海伦镇农业总产值2.7亿元,同比增长12%;农民人均纯收入7168元;工业总产值34.3亿元;电信业务收入3258万元;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.3亿元;财政总收入300万元,同比增长13.3%,其中,营业税108万元,同比增长7%;增值税104万元,同比增长9%;企业所得税40万元,同比增长4.6%;个人所得税48万元,同比增长5.4%;人均财政收入353元;年末各类存款余额68.2亿元,人均储蓄8800元,各项贷款余额46.14万元。
海伦镇辖区地名信息
海伦镇历史沿革
海伦镇,以海伦河得名。原称“棒槌营”(今海伦市市区北,是采参人居住的窝棚)。
清代光绪二十五年(1899年),设置通肯副都统,选定“棒槌营”修筑通肯城。后因城南有海伦河,生有水獭,“水獭”满语为“开凌”,谐音“海伦”,海伦设治时,将通肯城改称海伦城。
清代光绪三十一年(1905年),设置海伦直隶厅,为海伦厅驻地。
清代光绪三十二年(1906年),裁撤通肯副都统,同时进一步扩建海伦城,“东西长七里七,南北宽六里六”。
清代光绪三十四年(1908年),成为海伦府城。
民国二年(1913年),为海伦县城。
民国六年(1917年),划为第一区。
民国二十七年(1938年)1月,设海伦街。
民国三十四年(1945年)“九三”抗日战争胜利后,设置县城区。
1950年,改为第一区。
1955年,设置海伦镇。
1958年,划归幸福公社。
1959年,析置海伦镇公社。
1969年,析海伦镇公社7村置城郊公社。
1981年,改名建城公社。
1984年,海伦镇公社改为海伦镇,建城公社改为建城乡。
2001年,建城乡并入海伦镇。
海伦镇地理环境
海伦镇位于海伦市中部,东与东林镇相邻,南与东风镇相接,西靠前进镇,北与长发镇接壤。镇政府驻海伦镇北二路548号。 区域面积为32.45平方千米。
海伦镇地处小兴安岭山地向松嫩平原过渡地带的低丘陵和平原区域,地形呈龟盖骨形,中间东西走向较高,南部和北部地势较低。
海伦镇属寒温带季风气候,冬季寒冷降雪较多,夏季温热多雨,昼夜温差明显。
海伦镇经济
2011年,海伦镇畜牧业以饲养生猪、牛、羊为主,生猪年末存栏2.8万头,牛年末存栏1000头,羊年末存栏8000只,上市家禽50万羽。全年农业总产值2.7亿元,同比增长12%;农民人均纯收入7168元;工业总产值34.3亿元;电信业务收入3258万元;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.3亿元;财政总收入300万元,同比增长13.3%,其中,营业税108万元,同比增长7%;增值税104万元,同比增长9%;企业所得税40万元,同比增长4.6%;个人所得税48万元,同比增长5.4%;人均财政收入353元;年末各类存款余额68.2亿元,人均储蓄8800元,各项贷款余额46.14万元。
海伦镇地名其他补充介绍
海伦市辖镇。市府驻地。历为厅、府、县治,1950年为一区,1958年建幸福公社,同年析置海伦镇公社,1980年置镇。位于市境中部,滨北铁路西侧。面积15平方公里,人口11万。滨北铁路过境并设站,有公路通各邻县(市)。辖78个居委会。企业以商贸、运输、建筑、建材、机电、橡胶、毛毯、塑料、食品加工、饮食服务等行业为主。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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