彩虹街道
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彩虹街道行政区划
彩虹是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管辖的街道,车牌黑B,长途区号0452,人口约6.01万(截至2011年),面积4平方公里,行政区划共分6个社区(行政村)
彩虹街道概况
- 地名:彩虹街道
- 隶属:龙沙区
- 行政级别:街道
- 区号:0452
- 车牌:黑B
- 邮编:161000
- 区划代码:230202005
- 身份证前6位:230202
- 面积:4平方公里
- 人口:6.01万人
- 人口密度:17171人/平方公里
彩虹街道,隶属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,地处龙沙区东部,东与铁锋区新工地街道相接,南与南航街道毗邻,西与江安街道接壤,北与正阳、五龙街道相连, 彩虹街道行政区域面积3.5平方千米, 截至2011年末,彩虹街道总人口为6.01万人。
民国二十五年(1936年),设南八杂市,又称破乱市。1980年,公社改彩虹街道。 截至2021年10月31日,彩虹街道辖6个社区; 彩虹街道办事处驻青云社区35号楼旁。
2019年,彩虹街道收入733.16万元,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3.16万元,事业收入0万元,经营收入0万元,其他收入0万元;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,年初结转和结余58.69万元。该年支出695.94万元,其中,基本支出305.76万元,项目支出390.18万元,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,经营支出0万元,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;结余分配0万元,年末结转和结余95.91万元。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总额与2018年相比,减少82.89万元,降低10.65%,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733.16万元,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3.16万元,事业收入0万元,经营收入0万元,其他收入0万元;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,年初结转和结余58.69万元。该年支出695.94万元,其中,基本支出305.76万元,项目支出390.18万元,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,经营支出0万元,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;结余分配0万元,年末结转和结余95.91万元。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总额与2018年相比,减少82.89万元,降低10.65%。
彩虹街道历史沿革
民国二十五年(1936年),设南八杂市,又称破乱市。
民国三十二年(1943年),属南市场管理所。
民国三十四年(1945年),设三区六街。
1952年,改名三区一街。
1958年,改永定街道。
1961年,改为彩虹分社。
1970年,改彩虹公社。
1980年,公社改彩虹街道。
彩虹街道地理环境
位置境域
彩虹街道地处龙沙区东部,东与铁锋区新工地街道相接,南与南航街道毗邻,西与江安街道接壤,北与正阳、五龙街道相连, 彩虹街道行政区域面积3.5平方千米。
彩虹街道经济
2019年,彩虹街道收入733.16万元,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3.16万元,事业收入0万元,经营收入0万元,其他收入0万元;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,年初结转和结余58.69万元。该年支出695.94万元,其中,基本支出305.76万元,项目支出390.18万元,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,经营支出0万元,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;结余分配0万元,年末结转和结余95.91万元。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总额与2018年相比,减少82.89万元,降低10.65%,2019年度部门决算该年收入733.16万元,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3.16万元,事业收入0万元,经营收入0万元,其他收入0万元;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,年初结转和结余58.69万元。该年支出695.94万元,其中,基本支出305.76万元,项目支出390.18万元,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,经营支出0万元,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;结余分配0万元,年末结转和结余95.91万元。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总额与2018年相比,减少82.89万元,降低10.65%。
彩虹街道地名其他补充介绍
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彩虹街道办事处地处龙沙区东部,北起南马路,南至民航路,东边与铁锋区水产公司相邻,西边与永安大街接壤,辖区面积2.9平方公里,市内著名的卜奎大街将彩虹地区分割成东西两部分。彩虹地区内居民总户数22000户,人口60100人。辖区共有7个社区居委会,即青云社区、五福社区、南市场社区、赵园社区、四太社区、太阳社区、通航社区,社区干部65名。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共43个,中小学校5 所,各级各类文明单位14个。彩虹社区服务中心在指导、协调辖区单位的同时,重点作好服务工作。
彩虹街道党工委下设5 个社区党委、2 个社区党总支、26个社区党支部、1个非公企业党委和14个非公企业党支部,拥有党员 858名。以党员先锋工程活动为载体,深入开展了“结对创先”、“党员先锋楼组”等特色党建活动,并实现了社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管理。-、工商联工作进一步加强,在全区率先成立了彩虹街道工商业联合会分会。
街道综合办事大厅,内设党政综合办公室、街道社区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和社会化服务指导中心三个工作部,其中街道社区行政事务服务中心下设民政事务办理处、劳动保障办理处、经济社会发展办理处、城建环保办理处和社会稳定办理处五个服务窗口,承接区、街下移或延伸的行政职能,已形成高效便捷、便民利企的服务工作网络.
彩虹劳动保障所与民政事务办理处共同搭建起劳动民政互动平台,七个社区的劳动保障站站长集中办公,成立彩虹街道职业介绍服务中心,举办多期下岗失业人员技能培训,创造条件安置下岗人员再就业,为辖区单位和居民提供方便服务,为-提供帮助,排忧解难。
二、主要职能
(一)党工委工作职责:
1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国家的法律、法规,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,保证党和0各项任务在辖区顺利完成;
2、研究决定街道社区党建、管理和社区建设等重大问题,指导协调地区性、社会性、公益性工作;
3、领导街道办事处和工会、共青团、妇联等群众组织,支持和保证其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;
4、领导街道的思想政治工作、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,维护社会稳定;
5、加强街道党组织自身建设,搞好党员教育和管理,充分发挥街道党工委的领导核心作用,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;
6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,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街道和社区干部的教育、培养、考核、选拔、监督和管理工作;
7、协调和指导辖区内单位党组织、党员和其它居民党员积极参与社区建设,对边区内“两新”组织实行政治领导;
8、密切联系群众,组织开展社区服务,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;
9、搞好经常性的党风廉政工作作风的检查,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社区干部违纪案件;
10、对以辖区为主要服务对象的行政机关、执法机关和服务机关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,并向上级党组织反馈情况。
(二)办事处工作职责:
1、负责指导各社区居委会工作,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;
2、负责社区服务工作。对社区老年人、残疾人、婴幼儿、青少年、医疗卫生、社会救助、便民利民服务,进行组织、指导、协调、监督和检查。
3、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。对辖区普法、民调、治安保卫等工作进行组织协调。
4、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。对社区文体、教育、科技、卫生等进行规划组织。开展以提高居民素质为目的,树立文明新风的活动。
5、负责社区经济工作。制定社区经济发展计划,开展招商引资工作,发展非公有制经济。
6、负责民政工作。举办社会公共福利事业,做好优抚救济,拥军优属工作。
7、负责人口管理工作。加强辖区内计划生育、流动人口管理。
8、负责环境管理工作。对辖区内的市容、环境卫生等进行管理。
9、负责向区人民0反映居民群众意见和要求,办理来信来访。
三、领导班子
徐 拓 彩虹街道党工委-
王立新 彩虹街道党工委副-、街道办事处主任
付京华 彩虹街道党工委副-、武装部部长
钟 娜 彩虹街道办事处副主任
王桂菊 彩虹街道办事处副主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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